根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3月25日发布的公告,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资金压力,该中心针对未申请退还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再次启动集中清退工作。此次清退范围覆盖所有参与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活动但尚未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的供应商,具体名单可通过附件《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清退明细表》查询。清退办理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受理时段为8:30-11:30和13:00-17:00,需前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7楼720室现场办理,联系人吴琼(电话0431-81866927)负责具体事务。
办理退还手续需准备四类材料:加盖单位财务章的《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书》、含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的法人授权书(均需公章)、个人转账或现金存入的银行凭证(未标注供应商名称的情况),以及单位名称变更后的行政部门核准通知书复印件(需公章)。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材料要求较2024年12月清退工作有所简化,不再区分“错缴”情形,统一使用标准化申请书模板。对于未在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办理的保证金,将依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保证金清理工作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601号)依法处置。
此次清退是继2024年底首次集中清理后的延续性举措,此前已处理101家企业涉及最早追溯至2018年的保证金。中心特别提醒供应商关注时间节点,逾期未认领的保证金将按法定程序处理。
以下为原文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继续开展政府采购
项目投标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供应商: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对仍未申请退回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开展集中清退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退范围
参与中心组织的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活动仍未申请退还的保证金(详见附件1)。
二、清退时间
本次集中清退活动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8:3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三、受理地点
相关经办人员需持退还保证金材料到中心7楼720室统一进行办理。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7楼
联系人:吴琼联系电话:0431-81866927
四、退还保证金需提供的材料
(一)提供《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书》(详见附件2),需加盖单位财务章。
(二)提供法人授权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以个人网上银行转入、现金存入且未标注投标供应商名称的,需提供转入(存入)银行凭证。
(四)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情况,需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登记核准(备案)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工作要求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保证金清理工作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601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025年4月30日前到中心进行办理。本次集中清退时间截止后,仍无人认领的投标保证金,中心清查确认无法退回的,按相关法律要求进行处理。
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清退明细表.xls
附件2:投标保证金退付书.docx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3月25日